市XX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攻坚实施方案4篇

市XX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攻坚实施方案4篇

市XX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攻坚实施方案篇1

  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确保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数总体稳定,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区人社局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各股室、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就业帮扶方面

  1、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助力脱贫人口增收。

  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对接,落实各类稳岗就业政策,确保脱贫劳动力、重点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数不低于3.7万人。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招商分局和创业者协会等作用,为外出务工相对集中地区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劳动力维权等服务,进一步完善“联胜”“震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业。推进“帮扶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就业模式,让更多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确保全区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总数稳定,不出现断崖式下滑。

  2、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监管,助力更多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目前我区经人社、扶贫部门联合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30家,均正常运营。2022年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帮扶车间的服务、监督、管理,以就业帮扶车间为抓手,带动地方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无法外出就业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家门口就业岗位,助力无法外出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确保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正常,带贫率不低于10%。

  3、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确保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数总体稳定,对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进行托底安置,积极面向弱劳力、半劳力以及无法外出的脱贫人口开发乡村公益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力争全年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不少于2000个,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二、技能培训方面

  1、持续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加快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人才。

  围绕农业生产全产业链加大招商引智力度,鼓励引导各地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建设家乡、投资家乡、回报家乡。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创业力度,稳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对创新创业人员在企业管理和生产等方面的培训。2022年,计划培育乡村创客20名、创业创新带头人170名以上。深入实施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全区重点培育340名左右乡村企业家人才。

  2、支持职业院校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农村转移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留守妇女和就业困难人员等接受免费职业培训。2022年,计划开展免费培训1500人次。

  三、乡村人才振兴方面

  出台我区乡村振兴人才支持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积极支持乡村人才就业创业,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振兴专职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村级乡村振兴专干招聘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四、社保帮扶方面

  1、开展社保宣传扩面工作。

  积极加强与财政、扶贫办等部门沟通联系。依照省级统筹“降费率”的最新标准,及时调整全区参保基数。开展全区范围的宣传扩面工作,通过印发张贴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短信提示等方式,鼓励全区各类群体积极参保,以社会保障帮扶困难群体。

  2、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

  根据区委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二级及以上)等特殊群体代缴城乡居保保费,符合条件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作为参保扩面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加强与区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双包”工作

  1、进一步深化定点帮扶。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重点帮助帮扶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干部走访重点监测户每月至少一次、脱贫户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和关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升选派干部履职能力,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解决驻村工作后顾之忧。

  2、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规模。

  将以产业化扶贫为突破口,发展企业带动农户模式,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同时,整村推进,形成规模。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找准发展方向,激发内在动力,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探索,提升村集体经济途径。

  3、完善兜底保障措施。

  将加大政策扶持,采取项目扶持、干部帮扶、党员联帮、集中供养等形式实施帮扶,通过光伏收益分配、健康扶贫、社会扶贫、危房改造、社保兜底等措施,带动发展,共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市XX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攻坚实施方案篇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首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绿色xx战略,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新绿色低碳为动力,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绿色获得感,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筑牢绿色根基。

  (二)工作原则——接续攻坚,久久为功。保持战略定力,巩固拓展污染防治攻坚成果,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继续打好一批标志性战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问题导向,环保为民。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目的,集中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减污降碳,绿色发展。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系统保护,区域协同。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主动靠前深化区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共享。——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技术、政策和管理创新力度,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文明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稳中有降,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左右、并尽最大努力进一步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消除劣Ⅴ类水体,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区域协同治理更加深入,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绿色xx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社会广泛自觉,碳排放持续下降,碳中和取得明显进展,天蓝、水清、森林环绕的生态城市基本建成。

  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四)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工作机制。落实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强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综合运用法治、市场、技术等手段,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紧抓环境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源头,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协同控制,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加快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和绿色升级。探索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提升城市韧性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五)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高效利用。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按照“减煤、稳气、少油、强电、增绿”原则,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升外调绿电规模,因地制宜发展光伏、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促进绿色氢能示范利用。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全市新增能源消费量优先由可再生能源保障。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超过14.4%。稳步推进“煤改电”“油改电”“气改电”,加快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进程。

  (六)加快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发展。统筹推进产业结构、交通结构、城乡建设转型升级,实现重点领域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污染物和碳排放少的高精尖产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努力培育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氢能等产业,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提升城乡建设和城市更新绿色低碳水平,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研究供热体系低碳化重构方案。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制定完善支持使用纯电动车、氢燃料电池车等一揽子鼓励政策,大力推广新能源车,适度超前建设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坚持全域多层次增绿固碳,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七)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创新配额总量控制和有偿分配机制,做好与全国碳市场的衔接,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开展多类型多层次的低碳试点示范,引导企业争创绿色低碳“领跑者”,发挥公共机构在低碳发展中的示范作用,打造xx城市副中心绿色低碳发展样板。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八)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持续开展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研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健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减排措施,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按照国家部署,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应急联动,基本消除重污染天。

  (九)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升级,加强石化、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全过程管控,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和原辅材料。降低沥青混合料生产和使用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持续推动汽修行业优化整合提升。实施氮氧化物减排专项行动,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氮氧化物减排,积极推动燃油锅炉、老旧燃气锅炉绿色化改造,推进老旧家用燃气壁挂炉更新升级。严控、压减在京石化生产规模和剩余水泥产能。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十)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基本淘汰国四排放标准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在本市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大力推进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等电动化进程,加快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积极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在石化、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场等重点区域基本实现清洁运输。

  (十一)开展大气面源治理。持续加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深化牵头部门统筹抓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执法的监管模式,有效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加强扬尘管控,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综合监管方案,严格落实各类道路清扫保洁标准,推进裸地生态化治理。深化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商务楼宇、经营性餐饮单位日常监管执法,研究推动家用高效抽油烟机替代。开展氨排放来源研究和污染治理,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加大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环境管理。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十二)着力打好劣Ⅴ类水体消除攻坚战。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一河一策”分类施治,消除劣Ⅴ类水体。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乡统筹治理,将整治任务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挂账督办,建立常态化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水环境动态管理和联合执法。谋划实施新一轮水环境治理方案,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提质增效,杜绝污水直排问题。集中开展“清管行动”“清河行动”,减少汛期溢流污水、初期雨水直接入河。推动建立水环境、入河排口、污染源的溯源精细化管理体系。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监测,防止返黑返臭。

  (十三)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以提升水资源安全水平为目标,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统筹开展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因地制宜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动态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深入实施农村水源地环境整治,提升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密云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研究推动官厅水库恢复饮用水源战略储备功能。统筹实施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环境风险协同防控,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试点示范,定期评估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十四)加大水生态保护力度。以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为原则,根据流域禀赋,开展上游流域自然恢复和中下游流域人工修复试点,保持并改善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系统功能,实现全市水生态质量稳中向好。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管控,统筹河湖及其滨带生态环境治理,探索水土流失防治新模式。研究建立水生态状况监测评价体系。深化市内和跨区域水生态环境补偿政策,探索双向补偿机制。加强流域联保联治,推进潮白河、永定河、大清河等流域综合治理。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五)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老旧厕所更新改造。深入推进农业全程绿色防控,实现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化肥利用率分别达到45%、43%,推动农药使用强度持续下降;持续开展农膜回收行动。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备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基本消除小微黑臭水体。

  (十六)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以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地共管”为抓手,严格农用地安全利用,扎实开展分类管理,动态更新管理清单,积极探索推广安全利用措施。严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督促用途变更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鼓励提前开展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严格未利用地保护,加强巡查检查。

  (十七)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试点建设3至5个“无废园区”。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防控和新污染物环境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推进处置设施共建共享。

  六、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十八)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强化“两线三区”全域管控、“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到2025年,生态控制区面积力争达到市域面积的75%。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制度,初步建成具有xx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引导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模式,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十九)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编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加强关键区域和重点物种保护,建设生态廊道。统筹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加强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强化湿地资源监督管理。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

  (二十)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及时稳妥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严守安全底线,确保首都辐射环境安全。实施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社会生活等方面噪声治理,明确各类噪声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到202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及城市副中心声环境质量实现稳中向好。

  七、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十一)强化法治保障。推进土壤等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修订工作。制修订环境监测评价、设备节能、碳排放监测等标准。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二十二)完善经济政策。各级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确保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研究制定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健全覆盖多领域的市场化、多元化、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价格政策,严格落实国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异化电价政策,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政策。发展绿色金融,拓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构建与低碳发展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

  (二十三)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构建集污水、污泥、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到农村全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并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小微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推动市级以上开发区、产业园区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设施,为园区内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时清运提供便利。

  (二十四)提高监管效能。健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完善环评、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强化关键工况参数和用水用电等控制参数自动监测。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管理,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全覆盖,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温室气体等监测能力。

  (二十五)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围绕新能源利用、储能、坚强智慧电网、智能微网等重点领域,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尽快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开展污染形成机理及本地化特征、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研究,支持技术成果转化。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

  八、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市负总责、区级抓落实的攻坚机制。市、区两级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总体谋划、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

  (二十七)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完善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工作机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期解决。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明确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及牵头负责机构和人员,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各级政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加强环境司法。各区、市有关部门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二十八)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强化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逐步将市级督察范围扩大至市有关部门、有关市属国有企业,确保例行督察、日常督察、专项督察和派驻督察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强化督察问责、形成警示震慑、推进工作落实、实现标本兼治。健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机制,加强调度督导、销号管理。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十九)强化宣传引导。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深入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不断壮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宣传展示大国首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三十)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能力,注重选拔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市XX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攻坚实施方案篇3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受灾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调查。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

  为进一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省、市、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加强对受灾群众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动态监测,及时预警致贫返贫风险,提升脱贫成效,深入巩固脱贫成果,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镇、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全镇范围内受灾群众存在的返(致)贫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从而有效杜绝返贫和新增致贫,持续深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受灾群众及建档立卡脱贫户在现有政策下脱贫稳定、边缘户不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监测对象识别标准

  1.受灾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

  2.受灾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不纳入监测对象的情况

  1.受灾群众中家庭有消费型车辆、商品房、公职人员、实质性经商办企业等情况。

  2.受灾群众中家庭唯一住房为土坯房,但人均可支配性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无重大疾病、残疾人员或丧失劳动力等情况。

  3.受灾群众中子女有消费型车辆、商品房、公职人员、实质性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老人户不列入监测对象,各村要切实加强子女教育或采取司法援助等方式,解决老人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注意:1.子女与老人分户的,子女条件较好的也不纳入监测对象范围。2.纳入监测对象须是同一户口或生活经济共同并满足纳入监测的条件。)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受灾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调查。

  (一)收入监测。详细了解受灾群众当月收入数额变化,预判是否存在收入不达标或明显下降、来源不稳定、渠道不合理等返贫风险。

  (二)“两不愁三保障”监测。查看核实受灾群众教育、医疗政策是否持续享受,住房、饮水、生活用电、通讯等硬件是否持续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不能够稳定实现。一是因突发灾害导致房屋受损存在安全隐患或因灾造成无房的情况。二是因突发灾害导致群众水源被污染,无法使用的情况。三是因其他灾害原因造成“两不愁三保障”不能稳定实现的风险。

  四、监测方式

  镇、村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将受灾群众名单报镇乡村振兴中心,按照乡村振兴中心的要求落实,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受灾群众中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

  五、监测步骤

  按照镇乡村振兴中心的“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受灾对象进行筛查确定、动态监测、分类帮扶、补短销号,具体步骤为:

  (一)初筛初定

  第一步∶精准“排”。每月5日前,由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帮扶干部等人员参与组成工作队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受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稳定,收入不达标等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困难家庭户作为拟监测对象,集中核实并上报镇乡村振兴中心。

  第二步:重点“访”。每月10日前,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村两委对村上报的初步受灾群众名单开展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并同步做好家庭成员和非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信息采集。

  第三步:综合“评”。

  1.村级初评(每月15日前)。村委会排查汇总初步受灾群众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形成初评意见后,在统筹组织人员逐户核实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复核,形成书面评定结果反馈到县级相关部门。

  2镇上评定(每月18日前)。镇扶贫办对反馈对象名单,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初步锁定名单后报县进行比对。

  (二)准确锁定

  第四步︰准确“录”。根据县及部门比对形成最终锁定名单后,由镇扶贫办反馈给各村核实信息,核实完毕后将组织力量录入大数据平台。

  第五步:每月“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受灾监测对象进行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三)分类帮扶

  第六步:分类“补”。根据监测对象、分类实施帮扶措施:

  1.以“补”为主,对照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于收入不达标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协调就近和外出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力的,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务、教育、卫健、住建等负责补齐短板。

  ⒉以“扶”为主,根据受灾群众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巩固提高脱贫质量。

  3.以“引”为主,突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主题,加强扶志扶智教育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四)精准核实销号

  第七步:核实“销”。根据县级相关和乡村振兴中心的反馈信息后将进行再次核实并标注销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防止受灾群众返贫是底线任务,是乡村振兴的头等大事,镇级各部门和各村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要亲自过问、亲自负责、亲自组织,严格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动真碰硬排查。各村和镇级各部门要对受灾群众严格对标“一超六有”标准,“一户一户的过,一项一项的问”,做到不遮掩,不隐瞒,不留死角,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抓好问题整改。各村坚决落实主责主担,主动发现、排查辖区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对象,及进纳入监测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杜绝出现规模性返贫。

  (三)严格执纪问责。对于受灾群众脱贫成效回头看排查工作严格执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镇纪委在督查发现若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实等情况的,将通报至村级和帮扶单位并纳入年终考核。

市XX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攻坚实施方案篇4

  根据“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部署,结合我县水利实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份,在县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管执法,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在县水利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厉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彻查严改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及较大社会影响事故。

  二、重点内容

  (一)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按照6月8日、6月17日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行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工地,深入企业和生产岗位,迅速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变重事后查为事前严查严防,做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重点内容: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各企业要立即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力量,按照“四个不能省”和“五个抓好”的要求,结合汛期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控各类风险源、风险点,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排查整改到位;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各单位要迅速调集执法检查力量,制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细化执法检查措施,采取双随机检查、明察暗访、组织专家检查等各种方式方法,全部下沉到基层、下沉的企业生产一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筑施工领域

  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特别是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组织专家论证、不严格按方案施工等行为;查处存在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企业落实职工教育培训主体责任不到位,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

  以“两重点一重大”为重点,突出关键环节、重要工艺装置设施及危化品储存罐区等重要部位,重点整治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特殊作业环节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外来施工队伍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联锁、紧急停车、安全仪表系统配备不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制定不完善,重点装置和关键设施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生产,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不落实及应急预案管理、演练、准备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各科室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要亲力亲为,深入企业、现场,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听取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解决措施,并亲自组织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都要建立台帐,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二)落实部门监管职责。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件、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查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确保百日攻坚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严格工作标准。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五个一”:制定一个具体行动方案,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开展一次异地执法检查活动,问责一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要以新修订的《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执法依据,坚持“重典治乱”,强力推进“一重点,全覆盖”式专项检查,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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